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5052700000031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5-05-27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通知公告 |
晋中市生态环境局左权分局关于2025年5月19日-2025年5月26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经审查,2025年5月19日-2025年5月26日我分局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5月27日—2025年6月5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电话:0354-8541023
通讯地址:左权县滨河北路行政便民服务中心(032600)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1 |
| 左环函〔2025〕34号 | 2025年5月26日 |
2 |
| 左环函〔2025〕35号 | 2025年5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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