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权县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全文检索
索引号: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4111400000030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4-11-14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通知公告

左权县关于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第二批)

来源: 发布时间:2024-11-14 浏览次数: 【字体: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稳就业保民生的一系列指示精神,持续做好我县脱贫人口就业帮扶工作,加快解决就业困难人员及雨露计划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等群体就业难题,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现依据晋中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拟为11个单位招聘公共事务辅助管理、基层社会管理等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用人员类型本次共开发公益性岗位20个,招聘人员为具有我省户籍、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登记失业人员且符合岗位要求的下列人员。

1.大龄失业人员: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国有、集体企业失业人员或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且缴纳失业保险满6个月的;

2.低保人员: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登记失业一年以上的;

3.残疾失业人员: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且登记失业一年以上的;

4.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家庭成员均处于登记失业状态,每个零就业家庭只限一人申请认定;

5.被征地农民:因政府统一征收农民集体土地而导致失去全部土地且登记失业一年以上的。

6.就业困难的退役军人:退出现役且登记失业一年以上的。

7.长期失业人员:最近一次办理失业登记后连续失业两年以上的。

8.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具有全日制专科(高职)及以上学历,毕业一年后未就业且登记失业一年以上的、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农村脱贫家庭(含防返贫监测对象)的、残疾人。

9.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

注:纳入全国统招范围毕业五年之内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不包括自考、函授、电大、党校等成人高等教育的毕业生。

符合上述条件人员需先进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后方可报名。

二、招用人员单位及数量

具体单位(排名不分先后)如下: 

2024年公益性岗位招聘

序号

单位

人数

岗位职责

岗位要求

1

左权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2

公共事务辅助管理

高校毕业生

2

左权县林业局

2

公共事务辅助管理

高校毕业生

3

左权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

公共事务辅助管理

高校毕业生

4

左权县转型综改促进中心

2

公共事务辅助管理

高校毕业生

5

左权县人民检察院

1

公共事务辅助管理

高校毕业生

6

左权县供销合作总社

1

公共事务辅助管理

高校毕业生

7

中共左权县委组织部

2

公共事务辅助管理

高校毕业生

8

左权县残联

1

公共事务辅助管理

高校毕业生

 9

左权县融媒体中心

2

公共事务辅助管理

高校毕业生

10

左权县招商引资服务中心

1

公共事务辅助管理

高校毕业生

11

左权县公共和就业中心(零工市场含乡镇社区分站)

4

公共事务辅助管理

高校毕业生

合计

20



 

三、招聘条件

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吃苦耐劳,爱岗敬业。对工作认真负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四、招聘程序

(一)认定

1.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程序

就业困难人员在常住地或户籍地,按照个人申请、社区(村委会)公示核实、街道(乡镇)审核、县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认定的程序进行。(详情见2024年9月9日左权县人民政府官网发布的《左权县关于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工作的补充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携带材料:

(1)近期一寸免冠红底证件照2张;

(2)已经加盖“就业援助对象认定专用章”的《就业创业证》(或《山西省电子就业创业证》)、毕业证、个人有效证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山西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情况表》原件及复印件;

(4)无犯罪记录证明和村委会(社区)出具的现实表现证明材料。

2.报名时间:2024 1112 ——-2024 1126

3.报名地点:人社局二楼215办公室

(三)面试。本次招聘不组织笔试,由各聘用单位对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当场进行面试,招满为止。对申报单位岗位超过其招用人数的报名人员,可自愿选择给予调剂,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四)公示。从面试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左权县人民政府网站、左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公示栏进行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五)聘用。对公示无异议人员,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由各聘用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三年。

五、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为每月1780元(后期随标准变化进行调整),并参加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四项社会保险(单位部分由就业专项资金负担,个人部分由被录用人员自己承担)。

六、聘用人员的管理

所有聘用人员均与聘用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由人社局为其办理相关的社会保险手续,并由聘用单位按照《晋中市公益性岗位开发暂行办法》及本单位的规章制度进行管理。对违反上述规定的,依法依规解除劳动合同。

七、监督

本次招用活动,诚请社会各界人士予以监督。如发现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请向县纪委监委派驻第八纪检监察组举报投诉。


【打印正文】 【字体: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