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4111400000051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4-11-14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通知公告 |
转发:关于认真做好我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总结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市)经济普查办公室:
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支持和坚强领导下,相关部门密切协作,广大普查人员辛勤付出,我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现已圆满完成了普查准备、现场登记和数据处理等工作,进入数据发布、资料开发和总结表彰阶段。为认真做好我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总结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经济普查工作总结。各县(区、市)要结合自身普查工作实际,客观分析本地区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创新做法、成功经验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形成总结报告。总结报告包括工作总结和技术总结(两篇),要求条理清晰、重点和亮点突出、篇幅适中,杜绝长篇累牍、空洞无物。总结材料经各县(区、市)经普办主任审阅后于11月4日前报送市经济普查办公室(报送地址:统计云盘/市局文档库/五经普/五经普技术总结及工作总结)。
工作总结应包括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我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决策部署以及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的情况,对总体安排、组织方式、方案执行、宣传动员、法治保证、经费保障、人员选调、落实数据质量责任制以及统筹开展投入产出调查等方面的主要工作情况、创新做法、成功经验和存在问题等进行认真梳理,并对今后工作提出改进建议(篇幅不超过3000字)。
技术总结重点对普查方案设计、工作流程、业务培训、部门行政记录及大数据应用、普查区划分与绘图、普查数据处理系统应用、质量控制、数据处理以及统筹开展投入产出调查等方面的主要工作情况、创新做法、成功经验和存在问题等进行深入分析,并对今后工作提出改进建议(篇幅不超过5000字)。
二、组织做好普查课题研究工作。各县(区、市)要从地方实际情况与特色出发,围绕贯彻落实国家、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重大战略部署情况,找准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热点问题,聚焦统计制度方法改革、统计信息化建设,确定普查课题研究的重点和方向,充分挖掘和分析普查数据,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提供重要的决策参考。
晋中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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